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田志平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
劳动者必须参加工会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6 03:54)     点击:807

  

  劳动者参加工会全凭自愿。根据法律规定,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,参加工会是劳动者的权利,而不是义务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。

 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 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,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田志平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交通事故  劳动纠纷  刑事辩护  知识产权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田志平律师,田志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田志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0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田志平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玉溪律师 | 玉溪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田志平律师主页,您是第24191位访客